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單明海)“被審查調查人年齡信息不準確,調取的身份資料中出現出生年月不一致的情況,有的不同程度存在證據提取不規范、條規的引用和表述不夠精確的問題……”近日,寧遠縣紀委監委對近年來辦結的案件開展回頭看,對存在的問題以通報的形式講明原因和處理辦法,以免類似問題再次出現。
案件質量是執紀執法工作的“生命線”。去年以來,寧遠縣紀委監委以“案件質量提升年”為抓手,將案件質量評查作為提高案件質量的“常規動作”,采取“集中檢查案件卷宗材料”的方式,從細枝末節上“找瑕疵”“挑毛病”,以查促改提升案件查辦質效,推進紀檢監察工作規范化、法治化、正規化。
為使案件評查效果發揮最大質效,該縣紀委監委按照上級案件質量評查要求,從事實認定、定性處理、程序手續、管理文書、處分執行5個方面入手,通過自查自評、交叉互評、重點抽查等方式,對縣本級每個案件辦結,逐卷、逐頁、逐項進行自查,并匯總共性問題和易錯環節,逐案建立問題臺賬,由案件審理室書面反饋各案件承辦部門,并集中下發案件評查通報,力爭起到“檢查一案、全員受教”的效果。
“質量評查是手段,問題整改才是目的。”該縣仁和鎮紀委副書記王瀟表示,通過案件評查,不僅能夠發現自己的錯誤,也能通過別人錯誤來反思自己應該改正的地方,并將以此次案件評查為契機,針對發現問題,認真抓實整改。目前,共開展案件質量評查2次,發現程序手續不完善、卷宗裝訂和文書制作不規范等各類問題30多個,均在規定工作日內整改完成,案件辦理質量顯著提升。
“下一步,我們將健全常態化案件質量評查機制,堅持以案件查辦高質量作為執紀審查調查能力提升的基礎保障,持續通過日常檢查、集中抽查、專項評查等方式助推案件質量穩步提升。”該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說。
責編:左爽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